快递“不告而投”何时止?山东已罚118张单警示行业乱象

   时间:2024-12-02 08:12 来源:ITBEAR作者:冯璃月

近日,关于快递投递违规行为的讨论再度升温。自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未经用户许可,擅自将快递投放至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服务站属违法行为,违规情节严重的将面临1万至3万元的罚款。然而,尽管该政策已执行近一年,不少快递公司仍未严格遵守,快递“不告而投”现象依然频发。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省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已针对快递公司的“不告而投”行为开出了118张罚单。仅在11月的前半个月,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就发出了9张罚单,显示出对此类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

济南市的一位消费者陈女士在“双11”购物节期间遭遇了此类问题。她购买了一款哑铃,并特别要求送货上门。在包裹派送期间,陈女士特意留在家中等待,但左等右等却未见快递员上门。查看物流信息后,她发现包裹已被擅自送到了附近的菜鸟驿站。陈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许多消费者都反映遭遇了类似情况。

面对消费者的不满,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也表达了他们的难处。济南市某快递网点的负责人透露,快递员每投递一个包裹的报酬通常只有约0.7元。若将包裹投放到第三方代收点,只需支付0.3元的“暂存服务费”,而代收点会负责包裹的存放、编码及客户通知等工作,这大大提高了快递员的业务量和投递效率。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快递员更倾向于选择将包裹投放到代收点。

快递员小张则表示,他们每天的派件量非常大,如果每单都拨打客户电话进行联系,会非常耗时且影响投递效率。部分客户填写的地址信息不清晰,也增加了精确投递的难度。因此,为了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快递员往往选择将包裹直接存放到驿站或快递柜中。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快递协会近日针对“不告而投”行为发文澄清,指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并未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进行规范。无论是选择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事先协商一致,都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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