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新规:实施分类分层审核,无备案号一律禁播

   时间:2025-02-05 19:00 来源:ITBEAR作者:冯璃月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公布了旨在推动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全新通知,强调将实施“分类分层审核”制度,以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方式促进该行业的繁荣。

依据网络微短剧的发展现状,该通知提出了分级监管和重点监管的原则,将微短剧划分为三类,并分别对应三个审核层级。此举旨在通过差异化的管理策略,优化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

具体而言,符合特定题材要求、总投资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被长短视频平台作为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显著位置推荐的微短剧,以及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的作品,均被视为“重点微短剧”。这类作品需提交至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其中,“重点微短剧”的规划备案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负责并公示。

对于总投资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且未被重点推荐的微短剧,则归类为“普通微短剧”。这类作品同样需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

而对于总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未被重点推荐的微短剧,即“其他微短剧”,其审核责任则落在了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上。这些平台需负责内容审核、版权核定,并定期将审核通过的剧目信息上报至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还明确规定,所有在网络视听平台、小程序、投流方等渠道播出或引流的微短剧,都必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的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需在片头显著位置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

为确保规定的执行,通知强调,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进行引流或推送。

 
 
更多>同类内容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