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就一项关于AI创作作品的版权争议做出了最终裁定。该裁定指出,未涉及人类参与的AI创作作品无法获得版权保护,这一决定与美国版权局的立场一致。
事件的起因源自斯蒂芬·塔勒(Stephen Thaler)所设计的AI系统“DABUS”。塔勒曾试图为该系统生成的图像申请版权,但遭到了美国版权局的拒绝。版权局认为,只有由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符合版权保护的条件。这一立场在最近的法院裁定中得到了支持。
据报道,不仅塔勒的申请遭到了拒绝,还有其他艺术家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境。他们利用MidjourneyAI系统辅助创作图像,并希望获得版权保护。然而,美国版权局同样拒绝了这些申请,理由仍然是这些作品并非完全由人类创作。
塔勒对此裁定表示强烈不满,他认为自己的AI系统“DABUS”具备感知能力,并且在本案中独立完成了作品创作。塔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也表达了异议,并计划提起上诉。然而,版权局和法院均维持了原有的裁定。
回顾历史,塔勒早在2018年就曾为自己的AI系统创作的视觉艺术作品《天堂的最近入口》申请版权。然而,直到2022年,版权局才正式驳回了他的申请,理由依然是版权法要求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这一裁定在2023年得到了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维持,法官强调了人类创作在版权法中的根本地位。
在法院的裁定过程中,美国巡回法官帕特里夏·米勒特(Patricia Millett)代表三名法官一致认定,美国版权法明确要求所有作品必须首先由人类创作。这一裁定不仅再次确认了版权法的原则,也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尽管塔勒和其他艺术家对这一裁定表示不满,认为它可能会阻碍AI领域的投资与发展,但法院和版权局均坚持认为,维护版权法的原则对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和推动艺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